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坚持深入实施“海洋+”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蓝色粮仓建设,努力提升海洋管理基础支撑力、现代渔业核心竞争力、护海兴渔科学管控力,全力推进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率先走在全国前列。预计全年完成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3600亿元;实现水产品产量122.5万吨,产值154亿元。我市被确定为十三五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城市和中央海域海岛保护资金重点支持城市,争取中央涉海涉渔资金9.18亿元。
一、着力提升海洋管理基础支撑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
认真组织实施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海洋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实行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着力建设美丽海洋、打造海洋强市。
(一)全面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研究制定《青岛市胶州湾保护实施意见》,启动胶州湾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总面积约200平方公里的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成功获批,成为我国最大的半封闭海湾型国家级海洋公园。积极申报国家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实施专项,加快开展白沙河下游、红岛、小港湾等岸线整治工程。将胶州湾列入国家近岸海域生态监控区,设置海洋系统监测站位79个,实现胶州湾海域监视监测全覆盖。积极筹建胶州湾保护社会监督委员会。开展蓝色海湾治理行动,全面完成胶州湾养殖设施清理整治任务,累计恢复胶州湾海域面积20余平方公里。组织开展胶州湾综合执法,重点整治乱捕乱养、乱排乱放、乱倒乱采、乱填乱建等行为。胶州湾优良水质面积达到71.5%,生物多样性有效恢复,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对胶州湾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强化海域海岛使用监管。实施区划规划引领,省级区划青岛部分调整报经国务院批复,青岛市海洋功能区划加快修编。强化海域使用服务,积极保障地铁8号线过海段、董家口港区、蓝色硅谷滨海景观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用海。推进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通过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流转海域使用权13宗、面积2600公顷。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5.9亿元。制定实施《青岛市海岛保护规划》,成为全国第一部市级海岛保护规划,构筑了“一带两区六组团”的海岛空间总体布局。加大海岛生态修复力度,加快推进总投资1亿元的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斋堂岛、竹岔岛二期整治修复项目进展顺利,积极参评山东省美丽海岛评选。
(三)完善海洋生态保护体系。深入推进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黄海生态红线制度。积极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海洋保护区体系,全市海洋特别保护区总面积达到804.7平方公里,较上年增加26%。全市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第一、二类海水水质海域达到98.4%,较上年增加0.6%。启动胶州湾环境容量及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为开展胶州湾环境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组建市海洋减灾中心,修编完成大型藻类、赤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等应急预案,加快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及时发布日常海洋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短信信息。协调国家、省开展浒苔处置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监视监测体系和“三道防线”的应急处置体制,新建5000吨级海上浒苔综合处置平台,构建“2+X”海上浒苔打捞处置模式,提升浒苔应急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共清理处置浒苔51.5万吨,其中海上打捞18.87万吨,最大限度减少浒苔到岸率,确保滨海岸线整洁有序。
(四)加快海洋经济创新引领。成功创建“十三五”首批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精心谋划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项目,重点支持海洋生物、海洋医药、海洋装备等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加快、集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支持海洋产业发展,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实施开放性金融试点。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协同推进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黄岛论坛成功举办,东亚海洋合作平台正式运行。加快推进市政府、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三方共建绿潮防护实验室和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实验室项目。全省2016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启动仪式在我市举行,近4000名市民和学生参加增殖放流公益认捐活动,放流公益活动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二、着力提升现代渔业核心竞争力,富饶蓝色粮仓建设再创新局面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蓝色粮仓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现代渔业“引、增、稳、控”发展方针,编制完成全国现代渔业试验区建设方案,坚持转方式、调结构,加快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一)远洋渔业再创新高。新注册5家远洋渔业企业,注册资金3亿余元,全市远洋企业达到31家,发展远洋渔船171艘,作业渔船111艘,其中,世界最大拖网加工船“明星”轮落户建设。预计全年完成远洋渔业捕捞量14万吨,实现产量、产值再提升。积极推进远洋渔业开发合作,9家企业与印尼、俄罗斯、塞内加尔等12个国家、地区建立合作项目。协同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建设,加快一期陆域冷库、防波堤等基建工程。
(二)水产健康养殖稳定发展。积极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和先进技术,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2000亩,新增陆基工厂化养殖7.3万平方米。加快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13家省级水产良种场通过复核验收,推荐“广泰1号”凡纳滨对虾参加国家新品种评定。着力推进渔业资源修复,制定渔业增殖站管理办法,规范增殖放流绩效评估,安排增殖放流资金1500万元,完成水产苗种放流7.2亿单位。加快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完成投资5000余万元,新增人工鱼礁礁体10万空方,龙盘、西海岸2处海洋牧场获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积极开展海洋牧场观测网建设,全省首次海洋牧场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三)渔业品牌建设不断深化。稳定发展来料加工,积极发展地产品加工,5家渔企被认定为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球第二大水产贸易展览会-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连续三年在我市成功举办。全年预计水产品进出口总量86.9万吨,创汇额14.5亿美元。强化产地环境、渔用投入品、生产标准化三个重点环节监管,新通过农业部无公害水产品基地30个,对全市原良种场监管率达100%,完成水产品安全抽检任务648批次,合格率达100%。积极推广“渔夫垂钓”海钓品牌,成功举办全国休闲海钓邀请赛及全省休闲海钓基地推介会,城阳渔乐客电子信息平台运行,休闲海钓逐步成为岛城海上旅游产业“新名片”。
(四)渔业基础保障持续完善。协同打造深蓝领域渔业创新平台,全国深蓝渔业科技创新联盟在青成立。深入开展健康养殖推广“双十行动”和渔业科技服务“双百工程”,有效提升推广体系技术指导服务能力。实施2015—2019年度渔船拆解报废以及更新改造计划,组织完成摸底和申报。认真落实政策性渔业保险,争取财政补贴投入1950万元,全市渔民入保率95%,平均保额42万元,同比增长9%,总保额达到60亿元。
三、着力提升护海兴渔科学管控力,海洋综合执法效能再上新水平
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海洋与渔业执法效能,切实提升海洋管护水平。
(一)深化安全整治效果。全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渔船管控工作部署要求,突出强化具备涉外航行能力的大马力渔船管控,严厉打击海洋涉渔“三无”、套号、假号船舶,确保全市渔船平稳可控。完成全市渔港普查,加快渔船渔港信息化建设,推进渔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重点开展渔船非法载客、休闲海钓船等专项整治,渔业安全生产保持平稳向好态势。强化远洋渔船船位监测,加强境外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
(二)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继续开展“海盾”“碧海”“护岛”“护渔”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海洋生态和渔业资源违法行为,查处违法用海案件7起、渔业违规案件97件。开展违规渔具专项清理整治,清理绝户网、地笼网等禁用渔具6168顶。强化联合执法机制,会同公安、海警等部门对胶州湾20余亩非法养殖设施进行强制拆除,查获4艘非法盗采海砂船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制定落实休季休渔执法工作方案,全面加强海上抓扣、港口封堵,定人、定岗、定责加强对敏感海域、渔港码头的全天候、不间断执法,查获违规渔船230余艘,从严从重打击渔船违规出海捕捞行为。
(三)完善执法能力建设。完成海洋与渔业高频执法专网建设和执法船数字船载系统安装,维权执法基地全面启用。创新制定和实施《海上行政执法罚没渔获物处置管理制度》,全面规范罚没物处置程序。及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标准,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0项。
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海洋与渔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统筹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办法需进一步丰富;海洋捕捞产业转方式、调结构需进一步破题;海洋监管手段和执法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等。
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倾听群众呼声、接受市民建议作为改进服务水平、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努力通过多种方式与市民沟通,了解群众的需求。对上年度“三民”活动17条意见建议认真吸纳借鉴,认真办复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2件,组织参加“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在线问政”等政民互动活动8次,建立了走访联系群众常态化工作机制,办理解决市民诉求和问题320多个,按时办结率100%,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2017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为引领,紧紧围绕全市“三个中心、一个基地”建设目标,牢牢把握加快转变海洋与渔业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建设“一湾、两区”,着力强化“三个安全”,积极实施“四大工程”,奋力推进我市海洋与渔业发展率先走在全国前列。
(一)坚持陆海统筹、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美丽海湾”。推进“蓝色海湾”整治,有序推进胶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加强胶州湾海洋生物监测,开展胶州湾海洋生物多样性普查。加快推进日常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胶州湾综合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海岸整治修复、“南红北柳”滨海湿地植被种植和恢复等生态整治项目。加快将胶州湾打造成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物丰的蓝色海湾,打造成全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蓝色海湾治理的示范湾。
(二)坚持生态环保、绿色发展,打造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深入开展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海洋资源高效利用、开发保护空间合理布局、开发方式切实转变。深化海洋资源科学配置,严格实施区划规划,编制完成《青岛市海域资源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开展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切实贯彻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积极实施生态岛礁工程,加快建设大公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强化海洋监督执法,对“一湾一线”(胶州湾、前海一线)实施重点监管,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坚决杜绝侵海行为。
(三)坚持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打造蓝色粮仓建设示范区。加快建设域外蓝色粮仓,稳步扩大远洋船队规模,积极推进远洋渔业开发合作。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积极实施渔业资源修复,加强对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和动态调整。稳步发展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陆基工厂化养殖、深远海抗风浪网箱养殖和池塘标准化养殖。积极打造蓝色粮仓品牌,稳定水产品出口创汇总额,加快创建休闲渔业品牌。从严从重打击渔船违规出海捕捞行为,依法依规取缔“三无”渔船,集中开展违规渔具专项清理整治。
(四)全力强化“三个安全”,完善海洋与渔业发展保障。强化海洋生态安全。健全市海洋减灾中心运行机制,完成海洋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强化浒苔监测预警与海上应急处置,推进三方共建绿潮防护实验室和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整治实验室项目。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大抽检覆盖面,着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集中开展渔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重点组织渔船违规载客、渔船非法营运、休闲海钓船、笼壶作业渔船等专项整治。
(五)积极实施“四大工程”,提升海洋与渔业发展支撑。实施渔港升级改造工程,协调推进冷链物流基地项目,完善渔港管理制度体系。实施渔船更新换代工程,通过“禁、废、转、改”,压缩海洋捕捞产能,促进渔民转产转业,重点扶持150马力以上渔船更新改造和建设。实施海洋装备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完成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配备,建设无人机监控监管系统,推进新型执法装备应用。实施海洋与渔业信息化建设工程,编制《海洋与渔业信息化发展规划(2017-2020)》,搭建海洋与渔业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应用系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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