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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工作报告(文字版)

一、扎实开展工作,年度业务目标圆满完成

2016年,市城乡建设委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统筹城乡建设”为主线,坚持正确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九项行动,承担的12项业务职能目标,均按计划实现,部分项目超额完成,调稳抓活动扎实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城乡建设发展持续性、宜居性不断提高。

(一)全面贯彻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

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市工作会议,全面贯彻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城市工作,继续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发布实施,作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纲领性文件,为解决城市科学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二)新型城镇化战略纵深发展。

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青岛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发布实施,重点突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投融资、行政管理、生态文明、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文明建设和建设管理等八大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新机制初步建立,顺利通过中期评估,国家发改委给予高度评价。

特色小镇建设。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意见》正式出台,着力打造一批具有青岛本土优势、特色鲜明、示范带动效应明显的特色小镇。已有1个镇入选国家特色小镇,5个镇入选省级特色小镇。

城乡环卫一体化。全面落实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市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新模式,即墨、平度垃圾焚烧处理厂、胶州垃圾处理厂三期建设将于年底投入使用。加强综合整治,村内保洁与周边整治相统筹、环境保洁与拆除乱建相结合、大街广场环境提升与背街小巷整治相协调,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品质提升。

传统村落保护。完成了黄岛区西寺村、即墨市李家周疃村、莱西市西三都河村、胶州市玉皇庙村等4个省级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即墨市南里等3个村评为第三批山东省传统村落,黄岛区海青等2个镇被评为第三批山东省省美丽宜居镇,城阳区夏庄街道山色峪等5个村被评为美丽宜居村庄。

(三)市办实事超额完成。

棚户区改造。2016年我市承担棚户区改造任务6万户,改造任务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截至目前,全市共签订房屋征收协议5.85万户,完成计划征收的97%,其中,货币化安置协议3.46万户,占已签协议总数的59%,实物安置协议2.39万户,年底前将超额完成任务目标。

农村危房改造。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开工6000户,已基本完工5944户。全市累计投入危房改造资金近4.1亿元,改造农村危房4万户,惠及农村人口约14万人,占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总量的13%,我市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五统一”(统一设置危房改造后的门牌编号;统一更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统一铺装室内瓷砖或水泥地面;统一装吊天棚;统一内外墙粉刷)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新增供热与节能保暖改造。2016年计划市区新增供热面积400万平米,已开工建设410万平方米,完成330万平方米,占计划面积82.53%。完成252万平方米的节能保暖改造工程,700余栋老旧建筑面貌和品质明显提升,2.9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供热能耗平均可下降40%左右,实现年度节煤约2.2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5.7万吨。

(四)重点建设项目推进顺利。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深圳路打通工程按计划推进,新疆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顺利完工,太原路东延段工程2条调流路已完成、拆迁工作正在进行,积极推进海底隧道接线电力管廊工程建设,福州路、株洲路打通工程已近收尾,完成辽阳路快速路、杭鞍快速路二期、长沙路立交、海尔路-银川路立交、银川路快速路、胶宁高架路东端下桥口改造、跨海大桥接线二期等项目设计方案编制。计划建设各类停车场50余处,总车位约2.3万个、停车泊位8000个。市南、市北、李沧、崂山四区已建成各类公共停车场40处,车位约14000个,缓解了部分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

公共服务项目。山大青岛校区博物馆、五所外迁高中等8个项目竣工,新增建成面积58.91万平方米;市民健身中心、青岛盲校等10个项目新开工,新增开工面积142.12万平方米,43个市级重点工务工程项目加速推进。新开工建设配套中小学、幼儿园7所,开工配套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项目18个,开工建设配套小区未贯通道路6条。完成李村河污水厂扩建和崂山区沙子口污水处理厂一级A升级改造,完成新建燃气管网17.57公里,新改建公厕67座。

青岛湾老城区改造。积极推进老城区房屋征收、收购、改造,打造了浙江路26号青岛书房项目、湖北路17号观影俱乐部等示范项目。启动了浙江路16号留学生创客公寓项目、中山路鲁能领寓闲置存量房产改建loft公寓项目。

(五)城市人居环境不断优化。

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今年4月,我市顺利通过国家竞争性评审,成为2016年全国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唯一“双试点”城市。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实现75%的雨水就地消纳利用目标。目前各区市已开工建设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合计67项。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编制完成了2016-2030年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到年底开工项目全长约30公里,建成综合管廊5公里。全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已相继完成。

园林绿化建设。持续开展植树增绿活动,栽植乔灌木436万株,地被137.5万平方米。完成71条道路的绿篱建设16.3万延长米,完成海绵型绿地建设57.95万平方米,新建改建绿地面积308公顷。启动山头绿化整治16个,完成绿化面积77.18公顷。继续推进浮山综合治理,崂山区浮山区域开工建设运动场地、休闲广场、主次入口、登山步道等项目,年底前将基本完工;浮山北部生态公园已初具雏形,浮山香苑和果艺生态园基本建成;市南区浮山区域完成消防道路以及配套蓄水、消防、监控工程等项目建设。环湾绿道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三年整治任务,年底前全面完成可以实施的65公里环湾绿道,将构建胶州湾多彩岸线、塑造美丽海湾,进一步展现青岛市滨海特色景观资源。

黑臭水体和河道整治。我市的14处黑臭水体整治年内将全部开工。楼山后河综合整治工程已开工建设;海泊河、李村河、楼山河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完工;张村河下游、李村河中游和大村河上游防洪和截污工程已完工,水清沟河下游截污干管改造完成。

建筑节能。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顺利推进,亚洲最大的通过认证的被动式公共类建筑中德生态园被动房体验中心项目完成并投入使用。出台了《青岛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全年完成装配式建筑150万平方米。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1553.5万吨,同比增长7.73%,可节约土地1553亩,减少对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源的污染4660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24万吨,完成产值18.69亿元。预拌砂浆使用量快速提升,散装率逐步提高,城市禁现率达到80%以上。

(六)行业发展拉动经济更加强劲。

建筑业。1-10月份,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1033.7亿元,同比增长10.2%;实现增加值366.92亿元,同比增长11.1%;实缴税金77.75亿元,同比增长19.6%。主编修订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修订建筑样板工程八大考核评价标准清单,积极推行房屋建筑工程管理“青岛标准”,助力建筑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工程建设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我市企业开拓“一带一路”市场提供了全方位扶持政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多项工程获国家建设工程“鲁班奖”和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泰山杯”奖。

房地产业。1-9月,全市房地产完成投资939.7亿元,同比增长21.6%;全市新建住房施工面积、新开工面积为5855和1155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6.1%和17%。实现地税收入165亿元,占全市地税收入的32.6%。自10月11日起,联合国土、工商、物价开展了为期20天的执法检查,共检查项目489个,责成限期整改问题139个,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实现“精准调控,平价走量”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梳理了51个房地产“僵尸”项目,通过“盘活、推进、调整、回购、破产”等方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勘察设计业。全面加强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提高行业发展水平。主办“为青岛而设计”国际海湾城市与建筑高峰论坛活动,邀请国际国内设计大师共议城市未来发展课题;开展了“青岛建筑信息化(BIM)应用与实践高峰论坛”、“BIM大师讲座” 商业地产设计要点、景观设计等系列专题讲座,在行业内引起强烈反响。组织装配式住宅、绿色建筑审查要点、海绵城市导则宣贯活动,努力建设高水平的设计队伍。

质量安全监管。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原则,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管理的高压态势,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和专项拉网检查,抓好重大安全隐患源监管,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监督服务, 顺利通过了国家四部委地铁安全检查。做好地铁3号线南段验收服务,实现3号线按计划通车;主动对接地铁4号线等重点项目报建手续,保障地铁项目顺利实施。

(七)创新发展动力持续增强。

城建项目投融资。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停车场建设中积极推进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开展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对阳光山色等五座天桥按照PPP模式进行建设;在青岛湾老城区保护更新工作,发起设立100亿元的老城区产业基金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解决老城区改造中的资金难题;争取到中央棚户区补助资金11.3亿元,全市棚改贷款资金发放165.7亿元。

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修定了《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地下管线条例》已公布施行,《青岛市地下管线探测与信息化建设技术导则》等修编完成,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对2002年以来9000余件一般性公文进行全面梳理清查。对15项行政权力动态调整。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提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建设水平。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为城乡建设提供保障。

行政审批。全面推行分类审批、标准化审批、“分段办理、全程留痕”、“互联网+行政审批”、集体评议、专家评审等措施,合理划分业务类型,科学设置办理流程,不断提高办事效率,行政审批事项平均提速63.14%。

  二、注重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2015年“三民”活动期间,我委通过网络征集、会场收集、网络问政等多渠道收到市民建议370余条,所有问题全面落实,对超出我委职责范围的事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区市政府,做到首问负责,落实到位。委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120余次,带案下访30余次,包案处理突出信访事项40余起,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600余人次、办理群众来信360余件、受理办理群众来话3600余次,办理政务热线转办件9317件,通过常态化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微博互动等多种形式,认真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3件,组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切实把建议提案成果落到实处,做到了面复率、办复率100%。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问题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国际化的标准体系建设有待加快推进。经过探索,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系列符合青岛城乡建设实际、具有较高水准的“青岛标准”。但这个标准体系仍需进一步与国际化标准接轨,使其更加完备、更具操作性。制定标准的同时,尤其是需要加大培训力度、加快推广应用、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二是城市短板需要加快补齐。城市建设中还存在若干短板,如,地下空间利用不够、水平不高的问题;交通拥堵、停车难问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配套不足问题;群众办证难、回迁难问题,住房条件及居住环境改善问题,等等,作为全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组织制定的职能,与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解决落实。

三是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有待于提升。工程质量常见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建筑市场规范整治、质量隐患排查力度需要加大。伴随着城乡建设的大发展,建设领域安全形式依然不容乐观,安全防范体系仍需常抓不懈。

  四、加强工作谋划,抓好城乡建设

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聚焦一个主题,突出两个抓手,推进六大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助力三中心一基地,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

一是聚焦一个主题,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以“国际标准与城市品质”为主题,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普遍性要求,贯穿城乡建设各方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制定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精心做好城市设计,做到有标可寻、有规可依,形成符合青岛城乡建设实际,具有国际水准的城乡建设“青岛标准”。

二是突出两个抓手,切实加大管理服务力度。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抓手,积极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扎实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双试点、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PPP新模式、建筑产业化、老旧住宅加装电梯、“互联网+城乡建设”等工作;坚持以统筹协调为抓手,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行业、市政公用行业、建材行业全域管理,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监管,不断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区市建设行业的指导调度、行业培训、学习交流,加大对区市建设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城乡建设领域法规规章、技术导则全面落实,重点项目建设高效推进。

三是推进六大建设,着力打造高品质城市。抓好城乡安居建设,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特色小镇、农村危房、老城区有机更新工作;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城市道路、水气热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抓好公服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工务工程和配套工程项目;抓好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园林绿化、河道整治、节能保温、装配式建筑项目;抓好监管能力建设,继续精简审批,提速增效,不断提高行业监管服务水平,促进项目建设;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作风,尚实干、勇作为、敢担当,敢于“啃骨头”“拔钉子”,以真抓实干的作风,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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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紫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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