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我市将重点发展居民和家庭服务、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旅游服务、体育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教育培训等10个贴近群众生活、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业领域,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机制,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生活性服务业总体规模持续扩大,消费环境明显改善,质量治理体系日益健全。
根据该《意见》,我市将针对制约生活性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给予一系列政策支持。一是在居民和家庭服务业领域,市、区两级财政将分别对服务标准编制实施、就业创业广场建设、鼓励就业创业、加强职业培训等给予专项奖补。二是在养老服务领域,允许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出资者拥有对投入资产的所有权,并按不高于同期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两倍的标准提取盈余收益。三是在旅游服务领域,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创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服务企业。四是在文化服务领域,鼓励各级文博单位通过委托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加强与第三方文创企业合作,共同开发文博创意产品。鼓励大型剧场院线或社会资本参与事业单位性质剧场的建设运营。设立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对文化领军人才项目进行奖补。五是在教育培训领域,对新引进并符合条件的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其性质分别给予不低于1500万至3000万元补助,对我市科技进步、产业发展、社会建设等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高等教育机构“一事一议”予以特别支持。
此外,《意见》还从放宽市场准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健全标准体系等领域提出保障措施,并根据部门职能对重点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来源: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