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打击非法、保护合法,积极稳妥、有序化解,明确分工、强化协作,远近结合、边整边改”的工作原则,区别对待、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13日发布了多部委印发的《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针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的不同类型主体,专项整治确定了三项整治重点:一是具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各类互联网企业;二是未取得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资质,跨界开展金融活动的互联网企业;三是具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综合经营特征明显的互联网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涉及领域交织、部门众多、地域广泛,需要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配合,专项整治按照业务定性要准、整治责任要清、整治措施要实的要求,结合从业机构的持牌状况和主营业务特征,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界定业务本质属性,落实整治责任。
在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面,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方面是开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另一方面是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
互联网金融纳入国家金融体系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目标,从短期看,是规范各类互联网金融业态,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扭转部分业态偏离正确创新方向的局面,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从长远看,实现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发挥互联网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作用。
拍拍贷CEO张俊表示,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里,政府密集出台监管规定和发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表明政府决心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到国家大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来,不让互联网金融游离于整体金融体系监管之外,防止系统性风险从非常规领域爆发。互联网金融行业将毫无意外的迎来行业洗牌的提速,合规成为生死劫。
从国办发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银监会根据国办精神印发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来分析,整治实施方案中都反复强调要实施“穿透式监管”,也就意味着监管和整治工作会以平台从事的具体业务性质来定性,许多打着“智能投顾、科技金融”旗号的平台,虽然改名不叫P2P,但并不能规避监管和整治。
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特别放入了一项工作原则,“打击非法、保护合法。明确各项业务合法与非法、合规与违规的边界,守好法律和风险定线。”这里释放了最重要的目的是为互联网金融树立合法、合规的标准和边界,防止互联网金融发生系统性风险。
“保本保息”属于“九条红线”
曾经互联网理财平台常常以“保本保息”作为广告噱头,但在该方案中属于“九条红线”之一。此外,互联网金融公司以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惯用手段也被禁止。
在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整治中,监管方面不仅仅会重点监控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网站、财经金融类网站、房地产类网站,以及P2P平台、股权众筹平台、网络基金等平台,甚至金融企业自设网站所发布广告也被纳入了整治范围。
《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将禁止非银行支付机构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央行或者经央行认定合格的少数商业银行。
专项整治工作是阶段性的,关键是要以此为契机,提炼形成互联网金融治理经验,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
时间表已进入分类处置阶段
就业内关心的整治的时间点,《方案》第五项提出,摸底排查工作已经在今年7月底之前完成,目前已经进入了清理整顿阶段,对不同违规企业划分三种情况进行处置:对违规情节较轻的,要求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违规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这项工作在今年11月底之前完成。
同样需要在11月底之前完成的还有督察和评估工作。验收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由央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则分别需要在2017年1月和3月之前完成。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银监会针对P2P的监管办法给出的整改过渡期是12个月,也就是截止到明年8月底,而本次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活动已经进入后半程。
专项整治的目的正是要扭转、纠正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创新跑偏的局面,对借创新之名行违法违规活动之实的机构予以清理规范,对开展有益创新、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予以支持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创新轨道。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