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金融工作办、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 《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多维度助推青岛财富管理综试区的建设。
作为全国唯一以财富管理为主题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青岛市一直以来紧紧围绕国家金融改革重点方向,牢牢把握财富管理改革创新的关键环节,积极争取和持续推动政策创新试点,助推财富管理试验区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
金融改革:以财富管理入手
青岛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从政府角度来讲,我们着眼于青岛整体金融的发展,以财富管理为突破口,努力建成金融改革试验区。虽然青岛没有规模较大的金融中心,但现代交通和通讯的发展很迅速,所以相互之间的联络没有问题。大家都知道,青岛是全国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之一。宜居,就有人愿意过来,机构和人才的聚集就会形成财富管理中心。但目前来看,这个过程可能会持续的时间比较长。”
《细则》颁布的主要目标是将青岛建设成为面向国际的财富管理中心城市。也就是要吸引和聚集各类财富管理机构,支持国内外银行机构依法试点基金公司,支持引进和设立私人银行服务机构,引进财富管理总部、第三方理财机构、金融顾问公司、私募基金机构等。以财富管理入手,带动整体金融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并利用财富管理相关产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青岛试验区建设的用意。
金融创新奖: 高新区企业机会多
《细则》中规定,我市设立的金融创新奖具体包括:创新贡献奖、项目创新奖、研究创新奖。申报创新奖的项目或成果必须具有原创性、创新性、应用性。创新贡献奖的申报评选办法由市金融工作办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记者了解到,每年由市金融工作办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年度金融创新奖申报通知,组成评审小组,受理申报材料,组织开展评选。其中,由注册在我市的申报主体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和外地机构申报。申报主体包括金融机构、体现财富管理特色的或对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有重大意义的机构和项目、权益类交易场所、经批准规范的金融市场主体企业、企业(集团)、高校、学会和各类科研院所等。
同一申报主体,可同时申报不同奖项,奖励就高兑付,不重复享受。申报项目或成果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可以联合申报,具体可由主要完成单位申报或由各合作方商定的其中一个单位申报。
金融创新奖的评选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以市政府名义向金融创新奖获奖者颁发证书,按程序拨付奖励资金;获金融创新奖的机构可以依法依规将奖金发放给推动项目的团队成员。(来源:掌上青岛/青网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