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5地市已开展公积金异地贷款 德州除外

    更新时间:2016-09-29 06:10  

中国山东网德州频道10月10日讯 10月8日起,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这是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9月底所提出的明确要求。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及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山东省除临沂、德州外,已有15市开展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据了解,今年8月,山东省出台《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要求取消省内异地贷款户籍地的限制,即职工在缴存地以外的省内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无论是否当地户籍,都可向住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异地贷款的实施和扩面,在操作层面还存在一些具体困难。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公积金条例规定的管理体制是“属地化管理”,各城市管各城市的,即便是省内各城市之间也没有实现统筹调剂。眼下使用虽然放开,但归集还没有放开;当需求旺盛时,有限的资金必然先要保障本地职工的利益,就会“卡脖子”。要实现“全国一盘棋”,还需要进一步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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