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年追缴公积金481.57万 网上自助提取推进

    更新时间:2016-09-26 17:06  

日前,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玉成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公积金执法与12329客服热线服务工作”与广大市民网民进行交流探讨。访谈期间,王玉成重点对公积金制度维权、公积金行政执法中的信用惩戒、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等市民遇到的热点问题做了回应与解答。

今年青岛市追缴住房公积金481.57万元

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单位不缴或少缴公积金,逾期不办理补缴等情况,有的单位甚至采取各种规避措施逃避法律责任,致使职工的合法利益受到严重侵害。那么,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把利器,必然在现实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此,王玉成表示,自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青岛市逐步得到有效落实。经统计,今年青岛市共立案执法456件,为1018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81.57万元。同时,为进一步有效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增强住房公积金执法效果,今年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力度,并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借助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这个平台,按照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有关规定和被执行单位履行缴存情况,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网上自助提取公积金目前正在推进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以下简称网厅)分为个人普通版、个人专业版、单位版、房地产开发单位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版五个版本。

个人普通版和个人专业版主要是服务于个人用户,职工可以通过网厅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的详细情况,进行贷款试算、贷款预申请等业务。同时个人专业版设有自由职业者缴存、离退休职工提取、偿还贷款等业务功能。(个人普通版只需在网上通过个人信息验证并签订网上协议后即可使用,个人专业版必须到各区市管理处现场签订相关协议后方可使用。)单位版是缴存单位可通过网厅办理单位汇缴、个人补缴、综合变更、基数调整、单位信息变更、职工信息变更等公积金业务,实现在线结算、实时扣缴。房地产开发单位版、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版是为职工申请贷款提供服务的版本。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职工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凡提供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然而,职工在一个年度内,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鉴于此,王玉成表示,2016年中心拟计划陆续对部分银行的住房贷款客户开发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业务功能,目前正推进中。

公积金不仅可以买房 还可以交房租

访谈中有网友提问:以前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现在在青岛缴存,在青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王玉成答复说,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公积金账户余额按规定程序全部转入本市缴存后,异地、本地衔接起来符合青岛市公积金贷款规定的缴存条件,且能提供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开户时间及缴存明细证明,可予受理。

另外,公积金除了可以买房,还可以付房租。据王玉成介绍: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关于调整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提取材料应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于单位,由单位经办人统一为您办理提取手续。若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记者 张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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