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为指导和规范我市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市水利局对《青岛市水功能区划》进行了调整,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至9月6日反映至青岛市水资源办公室。
水功能区的划定范围为全市跨区(市)河道、区(市)边界河道、重点河段及其重要支流、23座大中型水库和承担调水任务的水库等。根据水资源以流域为单元的整体性特点,将我市的地表水按水域功能划定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排污控制区、景观娱乐用水区。
饮用水源区指满足城镇生活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Ⅲ类水质标准。景观娱乐用水区指以满足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需要为目的的江河湖库等水域,根据需要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Ⅳ、Ⅴ类水质标准。工业用水区指满足城镇工业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质标准。农业用水区指满足农业灌溉用水需要的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Ⅴ类水质标准。排污控制区指接纳生活、生产污废水比较集中,接纳的污废水对水环境无重大不利影响的区域。暂不考虑水质控制标准。
全市25座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源区24个,景观娱乐用水区1个;55个河道,划定为饮用水源区29个,景观娱乐用水区8个,农业用水区10个,排污控制区6个,工业用水2个。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