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明星追大款追网红 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不能沾

来源:掌上青岛/青网综合整理    更新时间:2016-08-30 07:12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始终把导向放在最根本、最重要的位置,以主旋律、正能量主导社会类、娱乐类新闻。

通知说,近年来,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视听新媒体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贴近性强、生动活泼的特点,服务百姓,培育风尚,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但也有一些报道出现了正能量不足、价值观不正、审美情趣不高等问题,引起社会舆论批评。部分商业视听节目网站违规发布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内容导向不正等问题时有发生。

通知要求,要从九方面加强对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的管理:坚持把正确导向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议题设置和舆论引导,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资质管理,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属地管理和监听监看工作,加强机构考核和评优评奖管理,加强节目版权保护和流向管理。

通知要求,要牢牢坚持导向管理全流程、全覆盖,把正确舆论导向贯穿到社会类、娱乐类新闻采编制播各个环节,覆盖到广播、电视、新媒体各类传播平台,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确保万无一失。

通知指出,不得恶搞优秀传统、亵渎文化经典、调侃崇高精神和追捧西方生活方式。坚决防止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坚决防止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坚决防止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自私自利、钩心斗角。

通知强调,广播电视社会类新闻不得实行制播分离,社会制作机构不得制作社会类新闻。广播电视娱乐类新闻实施制播分离要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播出机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停播、吊销节目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

通知要求,要实行社会类、娱乐类新闻导向考评与机构考核、评优评奖工作挂钩联动机制,强化约束,倡优汰劣。对于出现问题的节目及播出机构,一律不允许参评总局和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的评奖评优项目,并在机构考核中予以相关处罚。

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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