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会经常看到一些交通陋习,并且我们大家也都非常反感这些陋习,我市也多次开展过评选交通陋习的活动。为了进一步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从7月27日起,市公安交警部门发起了“2016我眼中的十大交通陋习”评选活动,通过为期一周的网上投票来选出青岛市民眼中最讨厌的十大交通陋习。
车窗抛物、乱鸣喇叭、抢道加塞、乱用远光灯、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开车打手机或浏览信息……随着旅游旺季到来,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交通拥堵现象有所抬头,交通陋习无疑增加了交通拥堵的程度,这些交通陋习当中,你遭遇过哪些?哪些交通陋习为您所深恶痛绝?今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起“2016我眼中的十大交通陋习”活动,邀请广大市民参与互动,通过网上投票,大家一起选出“十大交通陋习”。
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我市机动车数量已突破200万大关,除了车流量大、道路设计等‘先天’因素造成的道路拥堵外,驾驶人和行人在参与交通时的诸多陋习也是造成道路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一些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素质不高,在驾驶过程中吸烟、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掉头等行为轻则加剧交通拥堵,重则引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根据市民评出的交通陋习结果,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交警部门梳理出了22项出现频率较高的交通违法行为:1、城区内乱鸣喇叭;2、不按顺序通行,加塞抢行;3、不打转向灯,随意变更车道或掉头;4、路口闯红灯或抢黄灯;5、占用人行道、盲道违法停车;6、违反交通标线跨车道骑线行驶;7、夜间会车乱用远光灯;8、驾车或乘车时向窗外抛弃杂物;9、行至“斑马线”不礼让行人;10、开车吸烟、打手机或浏览信息;11、发生车损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路堵;12、在消防通道、小区门前等随意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13、路怒或开斗气车;14、占用应急车道或公交专用道行驶;15、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16、骑电动车、自行车斜穿、逆行;17、行人不走人行道、乱穿马路;18、行人不走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翻(穿)越中心护栏;19、开车或乘车不系安全带;20、行人在路口或车行道打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21、在快速路或超车道驾车低速行驶;22、在学校、医院、商场、景点门前及公交车站不即停即走的。
在这些交通陋习当中,你遭遇过哪些?哪些是你最反感的?目前,这份“交通陋习榜单”将在@青岛交警新浪官方微博及青岛新闻网“张贴”,交警部门期待着广大市民来参与投票和讨论,一起选出2016年岛城“十大交通陋习”。
在交警的微博平台上,你还能与@青岛交警进行直接交流,参加这一话题的讨论,与大家深层互动,探讨文明交通的话题。@青岛交警还将根据市民评出的“十大交通陋习”,开展相关的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此外,哪些地方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哪些小区适合实施微循环?哪些地方应增设人行过街设施?哪些地方容易形成交通堵点?在治理城市拥堵方面,你又有哪些好的建议,都可以在上述平台说出您自己的想法,共同参与美丽岛城的交通管理,让我们的城市交通更加便捷、高效。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栾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