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房产讯】 7月21日下午,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牛素梅做客青岛政务网“在线问政”栏目,就公积金服务管理工作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据介绍,近期青岛市放宽了公积金的贷款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缴存职工购房的支持力度。
【近期公积金新政大盘点】首贷结清两年即可申请二次贷款
作为被市民公认的最“划算”的贷款买房方式,公积金贷款历来备受瞩目。在访谈中,有网友咨询近期公积金有何优惠政策。牛素梅介绍说,自今年5月1日起,青岛市首先是将公积金二次贷款调整为结清2年即可再次申请,同时调整二次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计算单笔贷款额度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利率保持首次贷款利率的1.1倍不变;
二是将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40%和60%,统一调整至30%,同时首付比例与房龄挂钩;
三是允许具有青岛户籍,在全国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青岛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其次,放宽了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一是修改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可分别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是简化提取要件: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承租人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应提供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单身职工还需提供《具结书》原件。
三是调整额度限制: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申请人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租住本市其他住房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6000元。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根据职工因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次数较多、提取周期较长,以及个体需求不同的特点,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拟于2016年开发商业性住房贷款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公积金功能。
用人单位合同注明不缴纳公积金属违规 异地缴存业务可网上办理
在访谈中,有网友咨询劳务派遣职工和自由职业者如何缴纳公积金。而这种情况在青岛也比较普遍。对此,牛素梅给予了详细解答。
牛素梅介绍说,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为派遣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在职职工需由单位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符合自由职业者缴纳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自行缴存。
而对于部分单位在合同中明确提出不缴纳公积金的行为,牛素梅介绍说,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据悉,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因此即便有这样的约定,也不能免除单位和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单位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应尽快改正,依法为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而对于公积金的异地缴存,青岛市今年也开通了网上业务办理。牛素梅介绍说,为便于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开具,自2016年7月5日起,我市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版中增加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公积金缴存信息自助打印功能,打印证明时系统将自动生成验证码,需对证明信息进行验证的公积金中心,可根据使用需要在网站上进行查验。《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公积金缴存信息根据需要可重复打印,但证明出具时间点不变。
青岛公积金贷款使用率达93% 公贷买房仍需连缴12个月
公积金贷款利率低,相对于商业贷款更为划算,因此关于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是准备购房市民最为关注的话题。
访谈中,有网友提出质疑“为何其他省市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就可以公贷买房,而青岛不可以”。牛素梅介绍说,由于近年来我市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保持在93%左右的高位运行状态,为保证贷款业务正常运转,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执行连续缴存12个月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这其中也包括进城务工人员。
失业满两年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可暂存也可自行续缴
公积金提取问题历来是市民较为关心的话题。在本次网谈中,有市民咨询,离职后未找到新单位,公积金应该如何处理?
牛素梅介绍说,这种情况下,公积金可由原单位予以封存。办理失业证后,也可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我中心暂存部管理。失业满两年以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如果您符合自由职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也可自行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