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岛法院举行了以“远离校园暴力,法律护我成长”为主题的“少年法庭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了黄岛区第五中学240余名师生以及黄岛区妇联权益部负责人等参加开放日活动。
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讲解下,师生代表参观了预防校园暴力展板,在一楼大审判庭旁听了一起校园伤害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大家就“校园暴力预防和自护”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黄岛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的法官公布近期的一起在校学生犯罪案件。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张某某为黄岛区某中学初一年级学生。在今年1月19日下午5时许正值放学,两人因琐事发生了争吵,并在教学楼楼梯口处开始厮打,导致王某某胳膊受伤,后经青岛市黄岛区第二中医医院诊断为左尺桡骨骨折,共住院治疗12天。经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王某某构成十级伤残,其主张损失共计89527元。据了解,原、被告双方针对侵权事实进行了陈述,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和法庭辩论,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在得知这一案件的来龙去脉后,参加座谈会的师生们分别谈了自己对校园暴力的看法,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建议。学生们还表示通过本次庭审观摩增强了自己的守法意识,看到并明白了违法及犯罪的成本,同学们之间应当团结互助,共同成长,远离校园暴力。(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于波 通讯员 高霞 丁德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