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委第三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将陆续向社会公布,现晒出青岛市南、李沧、崂山、黄岛巡视“整改清单”。小编为您摘取部分内容,详情请见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
市南区
常态化督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5年共派出47个暗访组,集中检查14次,调查处理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3人;通报公车检查情况8次,对4个单位进行了函询,对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起到了警示作用。
核实11名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利益冲突,深入开展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规范工作,通过深入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有关企业调取材料,与当事人谈话,向当事人发函要求作出情况说明等方式,核实了11名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情况,并依纪依规作出相应处理。目前,限期退出股份和任职10人,给予批评教育8人,作出书面检查11人。
核对申请低保和已在保6180人
加强对惠民资金的管理,开展“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公开区、街道救助工作监督电话、办公地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申请办理低保备案制度和建立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启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申请低保和已在保的3449户、6180人进行了经济状况核对,对因车辆、税务、社保、工商登记等超出低保标准的未予办理低保或退出低保。
2
李沧区
专项督查社区“两委”履职情况
2016年1月,开展“社区书记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3710名各界市民代表参与评议,督促了社区“两委”履职尽责。推动社区“两委”主动向居民通报社区重大事项,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搭建起汇集民意、凝聚民心、便民服务的有效平台。同时,区“四位一体”联合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调查核实等方式,对社区“两委”履职情况实施专项督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22个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导社区进行集中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
专项检查工程项目招投标相关问题 已审计85个项目
责成各建设单位对2012~2016年这五年期间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招标情况逐一进行了自查。注重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在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中,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项目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规情况,巡视以来,共审计201个项目,已完成审计85个,正在审计116个。
3
崂山区
强化“一岗双责”责任落实
每名区级党政班子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季度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今年以来,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与党员干部“双向约谈”71人次,区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约谈13人次,函询6人次。
调查12起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案件
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组织6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填写《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报告表》,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巡视整改以来,对12起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了调查,对其中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其它10人作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4
黄岛区
强化追责问责 对15名干部进行问责
对出现落实决策不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无视纪律乱作为不作为等情形的干部,采取停职免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进行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今年以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15名干部进行了问责,给予4人党纪政纪处分。
立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行为7人
今年以来,先后对涉及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与他人合伙经商,利用职权为开发商、中介机构提供便利,利用职务影响承揽工程项目,在项目的招标、施工、验收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的7人进行立案侦查。同时,对公职人员出资办企业情况进行了集中规范整改。
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小官贪腐”
以镇街、村居、基层站所以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部门党员干部为重点,在全区组织开展“小官贪腐”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土地流转和征地拆迁补偿、违法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先后查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1起,处分违纪党员干部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