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6月1日青岛公安网警作为全国首批“网警执法巡查”单位以来,青岛20多个传播谣言的网络账号被依法关停,对120余名网民进行了“拍肩膀”警示教育,并查处网上传播谣言案件9起,依法处理12名谣言制造者,其中刑事拘留1人,治安处罚4人,教育训诫7人。
网警部门还积极通过发布预防诈骗、辟谣帖文450余条,发布典型案例和警示信息510余篇,答复询问1700余次,引导公众不要把网络当成法外之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015年8月17日,一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青岛一家宾馆发生火灾致2人死亡”的博文:“8月16日22时10分左右,青岛一家宾馆发生火灾致2人死亡……”。网警巡查发现后,通过执法账号对其警示,告知其此为2013年8月16日发生的事情,责令其删除了不实信息,避免了引发网民恐慌。
2015年6月26日,网民“瞧你那个NB”在《百度贴吧--青岛吧--黄岛吧--开发区吧》分别发帖散布青岛开发区有人抢孩子、绑架成年人、摘器官等谣言。市公安局组织网安、刑侦等部门会同开发区分局依法传唤发帖网民郭某某(男,24岁)。该网民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网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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