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投资项目有望自主决定施工监理单位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6-05-20 16:11  

晚报讯 今日,市城乡建设委就进一步调整我市社会投资项目承发包交易流程公开征求意见,社会投资项目可依法自主决定施工、监理单位,而不再通过招标形式,涉及公共安全的社会投资项目则仍需通过招标确定。

此次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工程项目建设推进速度。其中,调整的最主要内容为,社会投资项目的施工、监理承发包交易,试行建设单位依法自主决定是否通过招标形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对于学校、商场等明确涉及公共安全的社会投资项目,仍需以招标形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征求意见稿目前已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网站予以公布,相关意见和建议可在6月16号前反馈至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傅春晓)

责任编辑:方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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