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披肩合伙骗取退税3700万 警方公布三大经侦案例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6-05-13 10:32  

刘卓毅

5月15日是“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防范风险 护航发展”。昨日上午,青岛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冯国强公布了三起典型案例,还通报了2015年以来,青岛市公安经侦部门共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40多起,抓获710多名犯罪嫌疑人,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中,我市公安机关共从境外抓获、劝返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2人。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刘卓毅

案例1

高息集资诈骗获刑无期

2006年至2011年11月间,李某单独或先后伙同樊某等人,以青岛某公司从事民间借贷、经营资金等业务的名义,声称借出资金有抵押保证安全,在没有任何资金保障及实际经营项目的情况下,通过广告及口头宣传等途径,以月息3.5%等高息回报为诱饵,先后骗取尹某某等247人投资款人民币共计5.2亿余元,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1.8亿余元。被告人樊某先后介绍徐某某等32人集资1.08亿余元,造成损失人民币2991.68万余元,樊某从中赚取息差人民币3633.2万余元。 2016年2月2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和樊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例2

首次破获骗出口退税案

2011年至2014年,徐某某、赵某某及崔某某(未获,已网上追逃)伙同青岛一家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和另一家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等人,以五家公司名义向韩国出口兔毛女士披肩等制品。徐某某、刘某某以及崔某某通过江苏、河北、辽宁等地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269份,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总金额47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9亿余元),申报出口退税人民币4200万元,实际获得退税人民币3700万元。警方经侦部门侦破此案后依法移交给司法机关,2016年2月,城阳法院对该案宣判,依法对被告人徐某某、刘某某、赵某某等三人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30万元。据警方介绍,该案是我市首起也是全省十多年来首次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量刑的案件。

案例3

捣毁计生品制售假网络

2015年5月,青岛经侦支队会同平度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成功发起并收网“4·22”网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计生产品案集群战役。全国共立案件23起,捣毁制假生产工厂7处,销售、仓储窝点27处,缴获制假设备11部、缴获假冒“杜蕾斯”、“杰士邦”、“冈本”、“CONTEX”等注册商标的计生产品1163.75万只,包装、商标标识及半成品230.8万件,涉案总价值达3075.5万元人民币。经查,自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初某某自河南新乡贾某处购入假冒“杜蕾斯”、“杰士邦”等注册商标的计生产品在网店及实体店销售营利,民警经过两个多月的拓网经营,发现了一个源头位于河南新乡、三门峡,销售网络涉及全国23省45市并延伸至中亚某国的特大制售假网络,涉案总价值3000余万元人民币。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该战役的成功收网,彻底摧毁了一个特大制售假冒注册商标计生产品的犯罪网络,有力震慑了制假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彰显公安机关维护知识产权、捍卫民生的坚定立场。

责任编辑: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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