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危害程度,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市环保局近日结合近年来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实际,对《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相关章节进行修订。
据悉,修订后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最大变化是适当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在原有三级预警的基础上增加了蓝色预警、变为四级预警,由轻至重依次为蓝色预警(IV级)、黄色预警(III级)、橙色预警(II级)和红色预警(I级)。
据此,青岛此次应急预案修订也将增加蓝色预警级别,从而变为四级预警。即预测未来1至2天发生重度或严重污染天气(200<空气质量指数<500),即发布蓝色预警。而修订前的《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预测未来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重污染天气时(空气质量指数>200),发布黄色预警。预测未来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重污染天气时(空气质量指数>300),发布橙色预警。当预测未来1天发生极严重重污染天气时(空气质量指数≥500),发布红色预警。
市环保局将借鉴深圳、北京、上海等重点城市以及河北省等重点省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写经验,通过加强与市气象部门沟通,了解相关部门雾、霾天气监测预警等工作,学习不同城市、不同部门在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分级和监测预报等方面好的做法,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打好基础。同时,我市将建立青岛市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平台,引入数值预报模式,综合运用统计模式和数值预报模式输出预报结果,更加准确地预估未来重污染天气的发展演变。(青岛日报/青报网记者 李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