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办的第二届中国质量奖颁奖大会将于3月2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3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召开媒体会,质量管理司司长黄国梁表示,开展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旨在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的指示精神,提高供给侧质量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国。他强调,中国质量奖的评选,不单一针对某个产品,而是重在普及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做法。
黄国梁指出,中国质量奖设置“中国质量奖”和“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两个奖项,评选对象面向各类组织和个人,周期为两年,每届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数量不超过10个,每届获得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数量不超过90个,主要面向基层和一线,申报中国质量奖不收取任何费用。
他称:“第二届中国质量奖在总结首届评选表彰经验的基础上,制度更加规范,评审更加科学,结果更加权威。”具体而言,首先,进一步完善了评选制度,制定出台了《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明确了申报、核实和受理、评选表彰以及监督、异议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把质量奖评选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其次,进一步健全了组织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成立了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在首届评选的基础上,住建部、商务部、国防科工局、交通部、水利部等部门积极参与进来。
第三,进一步拓展了评选领域。第二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范围较首届适度扩大,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行业、国防工业、武器装备研发制造维修设计单位、一线班组、一线技术工人等7大领域。首次纳入工程建设行业、国防军工等领域,对个人评选主要面向一线工人。
此外,进一步完善了评价体系。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分领域专门制定评审细则,设定了90个量化指标,评价更加科学。采集申请组织的标准、计量、认证、专利等核心指标进行比对对标,同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对申请组织和个人舆情进行监测,作为评价重要内容。
据黄国梁介绍,建立国家质量奖励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目前,世界上已有88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国家质量奖。在发达国家中,日本于1951年设立“戴明奖”;美国于1987年设立“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每年由总统为获奖者颁奖;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质量组织设立了欧洲质量管理基金会,并于1992年首次颁发了“欧洲质量奖”。目前,我国已有28个省(区、市)、超过100个市(地、州)设立了政府质量奖。
他称:“实施政府质量奖励,推广普及先进质量管理模式,调动广大组织和个人追求质量进步的热情,已经成为各国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黄国梁特别强调了企业决策者高度重视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他称:“全面的质量管理需要决策者的参与,如果企业法人不重视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就无法推行,这也是目前中国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来自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防伪行业协会和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的业内专家也出席了22日举行的媒体会。中国检验检疫学会执行副会长刘卓慧认为,中国质量奖所涉及的质量,属于广义的质量,产品质量取决于管理的质量,是对从产品的设计到最终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的管理。
刘卓慧指出,设立中国质量奖,树立质量标杆,意义深远。她称:“我国经济已经进入了质量竞争时代。没有质量强国,不可能有经济强国。要实现中国梦,必须在质量上大做文章。中国质量奖的评选不单独针对某个产品,而是为了推广和普及先进科学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理念,以促进行业和国家整体质量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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