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三月起开展"文明优质服务大提升"活动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6-03-12 09:47  

晚报讯 近期,“催泪红包”爱心故事在岛城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折射出敬业、奉献、信任和感恩的正能量,诠释了和谐社会建设内涵,展示了文明行业创建成果。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行业创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昨日,市文明办发布关于深化“文明优质服务大提升”活动的通知。活动从3月开始部署发动,4月建章立制,4月到11月是主题实践月,1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

通知指出,“文明优质服务大提升”活动的范围,主要在银行、税务、海关、质检、卫生、交通运输(机场、铁路、公交、出租、长途客运、海上客运)、公用事业和市政管理(水、电、气、暖供应和城管)、公安(车管所、派出所、交警)、司法、工商、食药、通信、旅游景区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监管、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行业。

首先,活动单位将建立完善标准规范。各行业要坚持问题导向,从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行业公信力的高度,认真组织窗口单位、行业系统的干部职工,自下而上地查摆在服务技能、服务质量、服务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广征问题、广纳建言,充分听取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规章,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岗位职责。将服务标准、规范规章向社会公示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同时,规范优化服务程序。各窗口行业要从提升服务效率入手,进一步优化规范办事程序。要安排服务人员,做好引导服务,为办事市民解惑释疑,提供咨询。要利用好网络、微信等新平台,公开办事流程和收费标准等;要制作通俗易懂的办事流程须知,提供给服务对象,采取亲情化的服务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简化办事程序,构建一窗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服务模式。

在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方面,各行业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公安部门开展好“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教育实践活动;交通部门继续深化“弘扬红飘带精神”系列活动;卫生部门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和谐医患关系;工商部门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开展活动;税务部门开展便民办税活动;银行系统广泛开展争创“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活动。其他行业部门也要开展紧贴实际、针对性强的创优达标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软硬环境。要建立回访评议机制,邀请服务对象对窗口服务工作进行评议建言,进一步创新改进工作。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服务技能创新、比武、竞赛,以创促升,以比促练、以竞促创,提炼特色鲜明、操作性强的“工作法”,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赵黎)

责任编辑: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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