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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前两月查处近百“小官贪腐” 2月处分210人

根据北京市纪委昨日通报,2月份北京市处分干部力度进一步加大,共有44名县处级干部、50名乡科级干部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外还查处“小官贪腐”58人。

根据北京市纪委此前发布的1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通报,今年前两月北京已经查处150余名乡科级及以上干部,“小官贪腐”近百人。

北京上月处分44名县处级干部

昨天,北京市纪委官网发布了2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通报。其中显示,上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纪内信访举报2768件(次),立案数量328件,同比增长39.6%,将近四成。

通报表示,2月全市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0人,力度较之去年同期增长39.1%。其中局级0人,县处级44人,乡科级50人,共有1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去年以来,北京不断加大对“小官贪腐”的查处力度。北京市纪委介绍,今年2月北京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42人,“小官贪腐”58人。

平谷区上月处分25人

昨天,北京市纪委还公布了各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数据显示,多个区立案、处分干部的力度同比均有提升,其中增幅最大的是平谷区。上月,平谷区共处分了25人,增长率达到了1150%。同时,通州、怀柔、密云几个远郊区处分人员力度也比较大,分别达到18人、14人、10人。

数据还显示,上月顺义区共接到了172件(次)的信访举报,房山区委151件(次)。立案数量上,12个区同比有所增长,立案数最多的昌平区,一月内立案总数达到了32件。(记者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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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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