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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在第93个“三八妇女节”到来之际,从山东省妇联传来喜讯,胶州法院荣获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此次青岛市荣获此荣誉称号的有7个单位,胶州法院是青岛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胶州法院注重发挥妇女同志作用和优势,为60多位女干警施展才华,成长进步搭建平台。在审判工作中,先后开展了“办案标兵”、“调解能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和优质服务竞赛活动,30多位女法官担当重任,成为审判岗位上的骨干力量。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新平台,推行少年法庭“圆桌审判”法,加强与妇联、校园等共建单位的联动维权,力求务实创新,通过多途径、多举措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干部任用上,大胆选拔、使用优秀妇女干部,在 9名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女同志就有4名,另有16名女法官担任中层领导干部。她们用责任、忠诚和爱心,在平凡岗位上奉献青春、播撒阳光,书写人生华章。记者 马丙政 通讯员 秦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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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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