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推首批262个全域旅游示范区 导游将开放管理

来源:腾讯    更新时间:2016-02-07 11:19  

国家旅游局2月6日发布消息称,经过地方人民政府自愿申报、省级旅游部门推荐、国家旅游局组织专家审核,海南省和北京市昌平区等262个省、市县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全域旅游是将特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进行整体规划布局、综合统筹管理、一体化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全域共融、全域共享的发展模式。

“推进全域旅游是我国新阶段旅游发展战略的再定位,是一场具有深远意义的变革,能有效将国内旅游从景点旅游模式转向全域旅游模式。”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其《全域旅游大有可为》的署名文章中称,全域旅游能实现九大转变:一是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到综合目的地统筹发展转变;二是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三是从导游必须由旅行社委派的封闭式管理体制向导游自由有序流动的开放式管理转变;四是从粗放低效旅游向精细高效旅游转变;五是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融合发展方式转变;六是从旅游企业单打独享到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七是从景点景区内部的“民团式”治安管理、社会管理向全域旅游依法治理转变;八是从部门行为向党政统筹推进转变;九是从仅是景点景区接待国际游客和狭窄的国际合作向全域接待国际游客、全方位、多层次国际交流合作转变。最终实现从小旅游格局向大旅游格局转变。

国家旅游局消息称,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要适应大众化旅游发展需要,切实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区域内旅游交通便捷、服务便利,旅游厕所数量充足、质量达标,旅游标识完备、公共信息完善;要满足多样化旅游发展要求,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大力推进旅游产品建设,构建多层次、特色化、中高端旅游产品体系;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开放共享,着力加强旅游环境秩序建设,实现全域景观化、景区内外环境一体化、市场秩序规范化、旅游服务精细化;要适应现代旅游综合产业、综合执法要求,加快旅游业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改革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创建单位率先推广设立综合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警察、旅游法庭、旅游工商分局等“1+3”模式。

据了解,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申报的省、市(州)县人民政府为主体。 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原则上为2-3年时间。国家旅游局将制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南,加大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旅游业率先实现当地经济贡献率15%和新增就业贡献率20%,率先实施“1+3”旅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模式,旅游厕所建设率先达标,旅游数据中心率先建成的创建单位,国家旅游局将优先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正式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

凡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录的,将优先纳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内投资支持对象,优先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旅游外交、宣传推广重点活动,纳入国家旅游宣传推广重点支持范围,优先纳入国家旅游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领域,优先支持A级景区等国家重点旅游品牌创建,优先安排旅游人才培训,优先列入国家旅游局重点联系区域。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保持创建成果的,将及时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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