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因严重违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北省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贺家铁同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担任中央巡视组副组长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泄露巡视工作秘密;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贺家铁同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厅级非领导职务。
贺家铁简历:
贺家铁,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湖南澧县人,198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83年7月毕业于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农学专业(现湖南文理学院),2006年6月获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
历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大庸市新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1994年4月地级大庸市更名为张家界市),共青团湖南省大庸市委书记;
1987.10-1989.09共青团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副书记;
1989.09-1993.04共青团湖南省张家界市委书记;
1993.04-1995.09湖南省慈利县委副书记、县长,湖南省桑植县委书记;
1995.09-1996.01湖南省纪委常委;
1996.01-2000.12湖南省纪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00.12-2007.03湖南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
2007.03-2008.08湖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2007.04任湖南省政府党组成员,期间在中央党校学习);
2008年8月任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局长。
2013年5月任中央巡视组第五组副组长。
2014年7月任中央第四巡视组副组长,进驻西藏开展巡视。
2014年9月任湖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