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一票否决权”纳入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考核

来源: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6-01-18 17:04  

掌上青岛/青网  近日,崂山区环委会办公室下发文件,正式启动全区2015年度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考核工作。

崂山区作为青岛市的东部绿色新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崂山区委、区政府将涉及全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工作纳入到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当中。根据《崂山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崂山区 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专项计分办法〉的通知》(崂考委〔2015〕4号)有关规定,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作为推进区域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成为全区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涉及承担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23个部门和街道,以及承担阶段性工作的部门,工作内容涵盖了污染减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及污水处理、节能降耗、饮用水源保护、环境友好系列创建等诸多方面。为强化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配套下发了《崂山区各街道办事处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细则》、《崂山区区直部门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细则》等专项工作考核细则,考核体系日趋科学完善。

为了加大生态环保工作力度,赋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权”。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国家禁止建设的项目、对饮用水源造成环境污染而影响饮水安全、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的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于被否决的单位在考核中将直接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生态文明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成效突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在评先创优中予以倾斜。

责任编辑: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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