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扫黄打非奖励办法 可拨打12318反映

来源: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6-01-06 07:05  

晚报讯 举报非法引进光盘生产线复制光盘的每条最高奖30万元、举报非法演出每次奖200元、举报10印张以上非法图书每册奖1.2元……记者昨从市扫黄打非办获悉,为加强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鼓励全社会举报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岛城出台了《关于对举报“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市民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8举报。

据了解,举报有功人员是指以当面、电话、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向市“扫黄打非”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和区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案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人获得奖励要符合多方面条件:违法案件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各文化执法部门掌握;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并有处理结果;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举报人领奖时,应提供举报时使用的联系电话等举报联系方式、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签收手续。

按照规定,举报非法引进光盘生产线复制光盘的,每条(含一条双头)奖励15万元-30万元;举报采用相关设备组装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每条奖励3-10万元;举报非法图书,10印张以上每册奖励1.20元,10印张以下每册奖励0.80元;举报非法期刊每册奖励0.30元;举报非法报纸每张奖励0.15元(图书、期刊、报纸等散页部分按成书印张折算);举报非法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每盘奖励0.80元;举报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每次奖励200元;举报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每次奖励500元。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徐美中)

责任编辑:韩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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