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昨天早晨6时起,“青岛智能交通”微信事故处理平台正式启用。昨天上午8时,首起轻微事故通过微信平台处理。截至记者发稿,已有百余市民通过微信平台体验轻微事故的处理。记者了解到,微信事故处理平台和现实中的轻微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功能是互补的,通过微信平台处理轻微事故,可以给自己的事故责任认定上一道“保险”,防止对方耍赖,还能预防车损超额无法快速理赔带来的麻烦。
首例 双方上传四张照片解“疙瘩”
昨天早上8时,“青岛智能交通”微信事故处理平台收到一条轻微事故处理信息,这也是微平台正式启用后受理的首个轻微事故。事故双方分别是一辆微面和一辆尼桑轿车,其中一方上传的事故现场照片显示,尼桑轿车在车道内正常行驶,其侧前方的这辆微面突然压实线变道,以致两车接触,微面的右后尾部刮在了尼桑轿车的左前脸部。事故责任很明确,微面违反标志标线乱变道,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双方传递了事故现场的四张照片,分别为事故现场前方照片、后方照片、两辆事故车的车损部位,并留了联系电话和事发地点。但经微警核实,事故双方传递的事发点不在“城阳区”,而是在李沧区金水路1157号。
上传了事故现场的信息后,双方选择的事故处理方式是“约定到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并未通过微平台继续处理。记者注意到,该事故从报填信息到完成确认,前后仅耗时不到3分钟,期间,两辆车被微警引导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优势 与快速理赔中心功能互补
记者了解到,事故双方通过微信平台可以选择三种处理方式:约定到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处理、通过微事故微处理微信平台处理、报警等候交警处理或按交警要求处理。 “约定到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和“通过微事故微处理微信平台处理”的功能是互补的。
市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的相关民警介绍说,在微事故微信平台处理启用前,轻微交通事故的简易处理渠道只有一个,那就是到快速理赔中心处理。但在现实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双方约定到了快速理赔中心,结果发现事故损失已经超过2000元的最高标准,不适于走快速理赔程序,以致双方不得不再去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比较麻烦。再就是虽然事故损失在2000元以内,但双方没有填写《交通事故协议书》,到了快速理赔中心需要先下载打印并填写这个协议书,较为繁琐。若其中一方在此过程中对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又会导致快速理赔卡壳。
而通过微事故微信处理平台,事故发生后,双方可以将现场照片等信息上传,以留作证据,起到了《协议书》的作用,即便到了快速理赔中心因为损失超过了2000元的最高标准,也可以很快通过上传至微信的现场证据走普通理赔程序。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法耍赖或者对事故责任的划分态度突然变卦。
提醒 微事故微信处理出警省时
需要注意的是,微事故通过微信处理,并不意味着通过微信可以办结事故,其还需要最终确认,一般最终还是落脚到快速理赔中心或各交警大队事故科。
打个比方:李先生和张先生的车发生了刮蹭,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异议,且车损较小,两人对现场拍照,立刻将车挪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将三张以上的照片传至微事故微处理微信平台,留下双方的联系电话,并选择相应的处理方式。若两人选择“约定到保险快速理赔中心处理”,那么微信平台的操作到此为止,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可到市区的快速理赔中心办结。两人若选择“通过微事故微处理微信平台处理”,则需要继续输入相应的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车险信息等,然后,微信平台的微警予以审核后给出相应的确认信息,比如:请到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领取责任认定书,领取码:8A3E,地址:银川西路15号,电话:66572500。收到这个信息后,李先生和张先生就可以离开现场了,在48小时内前往市南交警大队事故科领取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到保险公司理赔。
“若没有微事故微信处理平台,双方对事故责任有异议,或者车损超过2000元,那么双方要等交警赶到现场,不挪动车辆,或造成拥堵,等待交警赶来也耗费时间。而有了微事故微信处理平台,事故责任可以遥控界定,也不用交警出警,微警遥控处理,省时省力还可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市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的相关民警说。
记者了解到,为便于微事故微信处理的良好衔接,市区四个交警大队的事故科均配备了微警。
需要强调的是,微事故微信处理的范围是市内三区道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此处所说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车辆可以移动,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没有争议的交通事故。适用于每日6时至20时,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三区道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其他区市和高速公路具备实施条件后,可参照执行。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微事故微信处理“7步走”
发生适用微信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未按规定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依法对驾驶人予以行政处罚,罚款200元。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1)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
(2)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等进行拍照;
(3)应当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协商办理;
(4)当事人登录微信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输入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车辆、保险信息,事故照片,联系方式和事故责任等相关信息。
(5)交通警察在后台远程审核当事人上传的事故信息,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通过微信或短信发至各方当事人进行现场确认。
(6)通过微信或短信将事故案件编号、领取事故认定书的时间和地点发至各方当事人。
(7)当事人根据微信或短信提示,持事故案件编号及验证码到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事故科领取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