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上榜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区) 全国共62个

来源: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5-12-10 20:15  

晚报讯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了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工作,经过审查和评审初步确定了26个城市(区)和36个县(市、区)作为2015年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建设的地区,向社会公示。其中,我市城阳区也“榜上有名”。

“十二五”以来,城阳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循环利用产业发展,鼓励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鼓励使用可再生材料和可替代材料,降低原材料消耗,继续实施“循环经济十大工程”。同时,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土地管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探索建立项目后评价制度,强化项目用地管理。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鼓励海水淡化,严格控制地下水开发,建设节水型社会。

记者了解到,青岛的节能环保产业已初具规模,基本形成了包括技术研发、产品装备制造、产业服务、市场营销等环节的产业体系,并先后获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的节能环保产业将重点突破关键技术,发展自主品牌,壮大龙头企业,集聚产业基地,巩固现有产业特色。为此,将重点培育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龙头和骨干企业,建设一批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节能环保服务业聚集区和节能环保产业特色基地,实施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示范项目。

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具体举措。为把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真正打造成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做到可衡量、可评价、可推广,创建工作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核心,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产出水平、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污染减量及效果、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绿色消费、循环文化、保障条件等9个方面,制定了包含41个建设评价类别、67项具体评价内容的指标体系。这些指标涵盖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这些指标创建,不仅可以把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打造成全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示范,也将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典范。这项工作的全面展开,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工作重心由点(企业、园区)、线(重点行业)为重点,向点、线、面全面推进的战略调整。

通过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提高城市(县)生态文明水平。(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傅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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