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芈月传》原著作者、编剧蒋胜男在网上发文详细说明她与编剧王小平、制片人曹平之间关于《芈月传》著作权纠纷的事情。蒋胜男指出《芈月传》为其原创的小说,而电视剧《芈月传》是在其原著的基础上进行的改编剧本,其中着重说明了,改编过程系蒋胜男独立一人完成,并无其他编剧辅助,因而对于《芈月传》署名王小平为编剧的事情提出了质疑,同时对否定《芈月传》是改编原著这一事也提出了疑问,指出电视剧《芈月传》是改编自蒋胜男于2009年开始创作的原著小说,并非是原创剧本。
对此,《芈月传》全体著作权人、出品方发声明称:“蒋胜男依法享有言论自由权,但是,蒋胜男的说明歪曲事实、侵犯了电视剧《芈月传》相关合法权利人之合法权益。”
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代表电视剧《芈月传》全体著作权人、出品方(以下统称“权利人”)声明如下:
1、根据协议,蒋胜男将《芈月传》原著创意(2009年网络流出的七千字草稿)的改编权、摄制权(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摄制电视剧、游戏、漫画、动画片)等权利授予权利人;蒋胜男并受托创作《芈月传》电视剧剧本。
2、根据协议,蒋胜男应按照权利人的要求提交剧本直至权利人满意,权利人并有权聘请其他人士创作剧本。由于蒋胜男交付的《芈月传》电视剧剧本不符合协议约定及权利人要求,权利人另行委托王小平女士担任电视剧《芈月传》总编剧。电视剧《芈月传》的署名合法合约,不存在任何侵权或违约情形。
3、根据协议,蒋胜男承诺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同期才会将原著创意出版小说并发行。但遗憾的是,在电视剧《芈月传》播出前,署名为“蒋胜男 著”的小说《芈月传》却已经公开出版、发行。
4、权利人相信:与蒋胜男之间关于《芈月传》的纷争,法院将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权利人希望蒋胜男能够尊重事实,谨言慎行,避免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招致法律责任。
5、权利人希望电视剧《芈月传》能够丰富公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有志于制作更多、更精良的作品。
特此声明!
东阳市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