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857万奖励好空气 城阳获143.5万居首

来源:青岛晚报    更新时间:2015-11-02 07:10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第三季度岛城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出炉,我市共计拿出857万元奖励“好空气”。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获得29万元至143.5万元不等的生态补偿金。其中城阳、崂山、胶州分别以143.5万元、129万元、125万元位列前三名。据悉,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各区市均获好空气奖

昨日,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及生态补偿核算结果的通报》。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对各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各区市2015年第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进行了核算,各区市都获得了不同额度的奖励。

从前三季度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市共计发放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926万元,其中,崂山区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428.5万元;紧随其后的胶州市,为344.5元;即墨市获得的补偿最少,为105万元。目前,各区市尚未出现“挨罚”的情况。

市区空气优良率达83.5%

第三季度,青岛市获得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299万,前三季度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116万。截至9月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5%,同比升高11.7个百分点,PM10、SO2、NO2、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7.6%、22.9%、24.4%、22.4%,超额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PM2.5改善年度目标任务。 “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同比增加15天,达到235天,列全省第三位。获得省前三季度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奖励1116万元,列全省第2位,我市呈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的良好态势。

补偿金须用于大气防治

去年,岛城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是年终核算,到了年终一次性核算公布。今年,青岛市对各区市实行季度考核,同时每季度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这样能够及时促使各区市发现辖区内空气质量的变化,也能及时地采取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

补偿究竟是如何计算的?环保局工作人员说,补偿结果都是根据固定公式计算而来的。某区市生态补偿金额度=考核得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生态补偿金系数为10万元/(微克/立方米),是固定的;而考核得分则要是根据该区市四项污染物考核指标中每一项污染物的同期改善幅度以及该项污染物所占的考核权重来综合计算的。按照方案,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必须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获得生态补偿金的区市要制定资金使用方案,报市财政、环保部门备案。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徐美中 通讯员 孙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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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考核首次扩到全市

去年,我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仅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六区开展,各县级市暂未开展。今年的考核范围扩大到全市,真正做到了全域覆盖。市环保局污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只在六区开展主要是出于探索试点的考虑以及环境监测的客观原因。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必须依据区域空气质量的改善情况,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青岛市市区从2013年开始实施国家新空气质量标准,相应按照新指标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各县级市2014年开始实施。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在青岛市是首次实施,仍需要不断完善。

第三季度各区市获奖金额

市南区 56.5万元

市北区 93.5万元

李沧区 100万元

崂山区 129万元

青岛西海岸新区 68.5万元

城阳区 143.5万元

即墨市 35.5万元

胶州市 125万元

平度市 29万元

莱西市 76.5万元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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