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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专车新政!私家车为什么不能做专车?

核心提示: 此次办法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免费互助的顺风车是允许的。至于如何规避有人以顺风车名义继续运营营利,取决于后面执法的力度。

私家车为何不能直接做专车?约租车价格为何高于出租车?快车顺风车是否不会再存在?新京报六问专车新政。

“专车”以新业态的身份得到官方承认。昨天《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私家车不得接入互联网预约出租车平台,不得拼车运营,网络平台接入的车辆登记性质必须为出租车,而且要使用计价器并提供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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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市民在上海街头用滴滴出行APP预约出租车。当日,上海市交通委表示已向滴滴快的发放《上海市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书》。 新华社发

六问专车新政

私家车被踢出专车行列?专车“寒冬”将至?对于约租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有观点认为,新规对于网络约租车与传统出租车的监管思路并无两样,和共享经济模式区别较大。但也有专家表示,相比于普通出租车,约租车提供的是更高品质的服务,因此在价格及准入门槛等方面必然有所限制。

1约租车是否会形成垄断经营?

王丽梅(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从目前看还不会,因为垄断有特征,目前看还没有这种特征。垄断的特征比如,资源或者服务被少数团体等占有,目前约租车并没有对特定人群或者组织有限制,而是社会各方都可以参与。

周汉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差异化的服务,以后出租车就是两种形态:巡游车和约租车。约租车形态是共享经济的一种形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是一种双边市场,理论上而言,双边市场最后有可能形成垄断的格局,比如最后只剩下一家平台,这样看的话就需要政策考量,如何鼓励竞争推动共享经济发展,要未雨绸缪,更加充分考量到长期持续健康的发展。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将网约车装入原有出租车管理体制的做法是不可行的,是削足适履。这个规定的制定者好像完全无视网约车发展的现状,因而网约车目前需要通过监管来解决的问题一个也没解决。

2私家车为何不能直接做专车?

魏东(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副司长):接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无论是车辆还是驾驶员,都有一系列的要求,其中对于车辆的要求是要具有营运性资格的车辆,但更具体化的要求,比如说车型、营运年限是多少,这些问题还需要所在地的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规定。

徐康明(上海三亦城市规划设计公司教授):营运车辆属性的内涵在于它要比非营运车辆提出更高的保险要求、更频繁的车辆检测要求,以及更严格的车况要求,从而建立乘客和营运人员安全、服务品质和赔偿机制的保障机制。

对于所谓的“专车”这个新业态,国外许多监管机制的重中之重,也是确定了与出租车一致的保险,甚至是车况等要求。

郭继孚(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网络约租车,跟私家车不是一回事,私家车是自己拥有的东西自己使用,出现的问题自己负责,出租车是对不固定对象提供的公共服务,这就变成经营性了,提供这个服务就要有一系列的准入条件,政府就会进行准入等管制。企业可以做出一些品牌,但是市场基本的要求,比如质量和服务要求,这个不能企业说了算,企业可以在这个标准之上提升自己的品质,政府对服务质量和要求进行管理,对大家都有利,可以享受新技术的同时也有保障。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教师、知名IT评论家魏武挥:《暂行办法》规定,通过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禁止私家车等方式,彻底消灭了共享经济,只是做出了一个“高级版昂贵版出租车”。

3约租车价格为何高于出租车?

周汉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如果巡游车和预约车差别不体现的话,没有改革的意义。未来是普通出租车即巡游车提供更加基本的服务,约租车提供高品质服务,形成公交、巡游车和约租车差异化的格局。价格的话,我认为最终还是由市场决定。

王丽梅(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根据不同的服务场次,公交车、巴士、地铁等,是普遍服务的范畴,为的是方便大多数老百姓出行。出租车相比于普遍服务来说,属于少数服务,即特殊服务领域,在这个领域内是有差异的,有一些人愿意在马路上打车,有的人愿意约车,满足这个服务的方式也应该更加丰富,所以增加了约租车。比如飞机,假设经济舱是公交系统,巡游出租车就是商务舱,约租车就是头等舱。

一位业内人士:高价预约出租车在外地也有尝试,如南京、广州,但事实证明,这些尝试是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导致无人问津而退出。互联网与交通业融合,就能发挥其信息及时对称以及市场自主调节的作用,价格应该由消费者用脚来投票,而不是用行政手段干预。

4能否有便宜又方便的约租车?

郭继孚(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巡游车和约租车,不管是哪个,最终都是营运车,按照类别都属于出租车。出租车在全世界来看,一定是满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不能指望出租车可以解决所有人群的通勤问题,又便宜又方便,这个在现实中不是绝对做不到,但也是因地制宜的,这由城市的交通密度决定。由于资源不够,所以城市里私家车要限购和限行,城市密度高的地方解决交通问题的根本出路,是靠集约化的公共交通,出租车在特定的区域不可能自由发展,也不会一刀切,越是大城市越是高密度区,管控就越高。

5快车顺风车是否不会再存在?

周汉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此次明确提供约租车服务的,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这意味着,以后以私家车运营并且以营利为目的的快车或者顺风车,都将不被允许。这次在肯定网络预约车法律地位的同时,设置一些限制,即把大门打开的同时把后门堵上,是合理的。

另外,此次办法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免费互助的顺风车是允许的。至于如何规避有人以顺风车名义继续运营营利,取决于后面执法的力度。

王丽梅(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政府不会干预私人领域的事情,如果自己买了私家车自己使用,不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互助形式的拼车即顺风车,这是私人领域的事。如果是营业性的运输,管理和约束是政府的职责。

6为何要求平台服务器在国内?

周汉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规定要求开展约租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其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大陆,这主要是出于信息安全的角度考虑,因为预约车和巡游车的最大差别是,坐巡游车即普通出租车的时候,没有人知道你是谁。但是预约车通过网络,甚至付款也是通过在线支付的方式进行,涉及各种信息。出行的信息是比较敏感的,根据出行信息可以把行为模式描绘出来,基于最近几年国家对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认识,所以这次在这方面的要求也很清晰。

王丽梅(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作为在中国从事运输的企业,需要在中国具备法人资格,所以这个要求主要体现法人的主体责任,也是为老百姓负责,世界各国都有这方面普遍的要求。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邓琦 郭超

征求意见中尽管将网约车车辆数量和性质交给地方管理,但是依旧会变相导致一定的寻租空间。而要求从业人员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更会由于目前人员数量过多,导致成本过高,办证难度加大,这些都制约了网络约租车的市场发展。更好的办法应该是政府与平台合作监管,政府对于平台进行审核和管理,平台依法对人员和车辆进行审核和管理,让平台发挥自身作用,价格应该以市场定位为准,如果在未来发展中相关企业形成了不良的市场垄断,政府可以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和处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

社论:请多用“互联网思维”管理出租车

10月10日,交通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规甫出,引发广泛解读。

在上海颁发首张专车牌照后,舆论关注已久的国家层面专车管理办法,就立马露出“真容”,虽然是征求意见稿,但从中不难窥见对专车的管理思路。

就新规而言,它明确在规范市场基础上,给予专车“合法身份;还一定程度上开放了网络预约出租车的数量管制,这必将对现在租车市场上的行政垄断产生极大冲击。但在某些方面,它亦不乏改进空间。

第一,上述《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动态监测调整机制,每年评估市场供求情况并及时调整运力规模”。事实上,当下信息技术极为发达,商业策略可以分钟为单位进行更新,像淘宝的负载均衡更是以秒为单位。在此技术条件下,把每年一次的评估并调整出租车数量称为“动态”,有些滞后。其实凭生活常识都知道,租约车需求所需的动态调整,应针对的是上下班高峰、雨雪天气的峰值需求,以小时甚至分钟为单位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这也可凭着当下技术与市场对接去完成。

第二,此次新规明确,所有专车都须登记为运营出租车。可以料定,新规之下,平时偶尔开开专车的兼职私家车车主将会退出运营行列。而有些将性质变更为“运营车辆”的私家车,因强度并不大,是否当遵循现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的8年报废期限,此前也是舆论纠结的“点”。实质上,若基于对车辆运营安全性考虑,完全可借用网络时代大数据思路,对车辆报废里程数进行设置和监控。

从更大的范围看,私家车在闲暇时间从事专车,分摊了车辆保养、折旧费用,正是共享经济的本质。从此角度看,对网络预约出租车的八年强制报废规定,实际上把依托互联网的共享经济最关键的部分剔除掉了,有买椟还珠之嫌。

第三,此次新规还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应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互联网最大特征就是在地域上缩短了服务商与消费者的距离。淘宝在杭州申请执照,服务器放在杭州,就能为遍布大江南北的淘宝店主与消费者服务。可如果要求网络平台方需在县级地区申请执照,却难免带来审批层级过多的局面。相较之下,上海专车新政通过市级层面,直接对网络约租车的资质审批和管理权限进行监管,更契合简政放权本义。试想,若淘宝、京东等在每个县都要办个执照,那恐怕也难有中国互联网今天的繁荣局面。

此外,在某些细节设计上,也可更多地遵循互联网思维,利用新技术。比如让专车装计价器,在GPS广泛应用的当下,其必要性着实存疑。

李克强总理提倡万众创新,通过“互联网+”改造传统产业来改善中国产业结构。这就需要政策设计创新为其“护航”。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实施管理时,也要把自身管理职责放在新的技术与市场条件下去思考,而不是让新技术适应传统监管路数。也只有政府监管“+互联网”,互联网+才能更蓬勃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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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冷冰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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