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2015年度企事业单位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将于10月底结束,人社局提醒相关人员,务必抓紧时间进行认证。如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认证,其社保待遇将暂停发放,待认证通过后才能恢复补发。
自今年4月份起,我市开始组织实施本年度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市内三区企业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供养直系亲属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根据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企业领取待遇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就近的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或有关社保经办机构参加认证,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应与原单位联系,由单位统一到社保机构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