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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停车场放个“P”就收钱 物价部门查乱收费

核心提示: 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海一线正规、有资质的停车场绝大部分不存在乱收费的行为。

屏幕快照 2015-08-13 上午7.55.04

昨日,市物价局针对停车场乱收费展开专项检查,被检查到的正规停车场没有发现严重的乱收费现象,问题主要集中于无资质的路边停车场,这类停车场不但收费标准不统一,在停车位紧张的情况下甚至还出现捆绑旅游消费的现象。 

探访 正规停车场多按标准收费

昨日,记者跟随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走访了前海一线多个大型停车场进行收费检查。检查人员首站来到了位于澳门路的大型停车场,停车场正门口用白纸张贴着主要收费标准:小车8元/小时,大车10元/小时。检查人员介绍,该停车场在收费上符合标准,但需要把收费标准放在更加醒目的位置。随后,检查人员来到位于风顺路的道路停车场。一名身着制服、佩戴证件的工作人员表示,停车场明确按照审核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前海一线正规、有资质的停车场绝大部分不存在乱收费的行为。

问题 无资质停车场成投诉热点

根据市物价局发布的2015年上半年价格投诉分析,停车服务收费问题高居各类价格投诉榜首。分析显示,受供需矛盾影响,擅自圈地、占用道路设立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的现象又有反弹,造成上半年停车服务收费举报达219件,同比上升75.2%。市南区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被投诉、举报的停车场大多数是违法、没有资质的路边停车场,部分社会闲散人员擅自划出公共区域作为停车场谋取私利,这部分非法停车场从未在物价局进行价格备案。

尴尬 物价部门难管山寨停车场

2007年,我市曾出台《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状况和区域停车场设置情况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道路停车泊位。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的障碍。第三十九条规定,擅自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按照设置、撤除泊位的数量,每个泊位处以五百元罚款。对“山寨”停车场,《条例》未赋予物价部门相关处罚权力。

根源 现有车位无法满足需求

岛城某停车场负责人认为,由于正规停车场数量太少,无法满足前海一线巨大的停车需求,部分无资质的停车场从中看到商机,通过私自设立停车位牟取暴利。数据显示,目前青岛市路内路外停车泊位数量约42.4万个。 2002年至2012年,我市中心城区汽车保有量由13.3万辆增长至70.6万辆,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率达14.9%。近五年汽车保有量增长更加明显,年均增长率高达17.2%。

提醒 停车应认准正规停车场

市民在泊车时一定要认准正规停车场标识,此外,有资质的停车场泊车管理员会佩戴由物价局核发的停车管理员证。在有资质合法停车场遇到乱收费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凡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新增的收费公共停车场和施划的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并对外公布。收费公共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码标价。

暗访

参与旅游项目才能停车

记者来到了位于广西路的栈桥停车场,这里是由一个废弃的工地改造而来,门口放着一个很大的“P”标识。里面停放的六成以上车辆都是外地旅游大巴,只有极少数小型客车。记者乘坐的小型客车驶入停车场大门后,立刻被一名青年男子拦下,该青年表示,这个停车场只对参与旅游项目的车辆开放。记者在这个停车场门口看到,游船、轮渡等旅游项目的广告牌十分醒目。

“游击”停车场见缝插针

还有一类“游击”停车场,这类停车场不需要太大的泊车位,仅需要一块山寨版的停车标志牌。在太平路、湖南路等栈桥附近道路上记者看到,这类“游击”停车场见缝插针地塞在人行道上。在莱阳一路一名中年男子在空地上放着一个可移动停车标志,他坐在旁边,等待过来停车的车主。

在湖南路一处非法道路停车场,仅用一块木板当做停车场标识,一名老人坐在旁边看守。当记者所乘坐的小客车准备停下时,遭到老人的阻拦,他表示,现在停车位已经满了。记者注意到,当时正值中午11时30分左右,该停车场停了许多外地的旅游大巴,还有部分空余位置用停车桩挡着。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李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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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桂冰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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