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法院开展“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

来源: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5-03-25 19:29  

掌上青岛/青网 为进一步确保法院工作公正、严格、文明、规范,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有效解决法院工作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莱西法院将2015年确定为“司法行为规范年”,通过以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3月24日,该院召开“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动员大会,标志着该活动正式全面启动。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春浩同志宣读了《莱西市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行为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党组书记、院长曹波同志作动员讲话。

据悉,这一活动旨在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规范问题,切实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审判质效,保证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和良好司法形象,提升社会各界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活动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法院在诉讼服务、庭审行为、裁判行为、执行行为、文书制作、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活动要求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找准问题,动真碰硬,达到五个“进一步”的目标,即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据悉,该活动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与打造过硬队伍紧密结合,推动莱西法院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曲韬

责任编辑:曲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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