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登记流动人口已超200万 160余万人领到居住证

来源: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更新时间:2015-03-24 11:15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2004年底,我市流动人口数量超过一百万。截至目前,登记流动人口已经突破200万大关。记者昨天从青岛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公安机关于3月23日至27日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周活动,向在青务工人员宣传《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流动人口依法依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十年增百万流动人口

2002年,全市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有81万余人,2003年登记暂住人口达到96万余人,截至2004年,登记在册的各类暂住人口已达101.1万人。 2003年年底,根据警务需求,青岛警方提出了实施“流动人口管控网络工程”的部署,建成了全国首个暂住人口计算机网络动态管理系统,暂住人口管理纳入高科技打造的数字网络。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截至目前,我市登记流动人口已超过200万人,制发居住证160余万张,均居全省首位。宣传周期间,公安民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法规政策宣传,发放宣传材料,提醒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用工单位、物业企业及房屋中介按时申报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办理居住证。

新制度将衔接居住证

青岛警方特别提醒,即将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积分落户政策等涉及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与办理居住证实现衔接,流动人口应及时办理并获得《山东省居住证》。

记者了解到,办理《山东省居住证》是流动人口享有权益保障的重要证件。据介绍,目前流动人口持《山东省居住证》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公共卫生、技能培训等方面享有权益保障的基础上,还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具有本省户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近期全市各级部门又相继出台一些惠及流动人口的政策,其中民政局的临时困难救助、殡葬费惠民政策、国土局的申请保障房政策。

办理时限缩短至五日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居住证》分一年期和三年期两种,均为免费办理。为方便流动人口及时取证,公安机关将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并推出居住证快递服务,办证人可自愿申请办理快递。公安机关提醒,《山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换领手续,以免造成不便。个人申领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周昆 通讯员 刘人斐

责任编辑:丁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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