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凡近年来在青岛工作过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符合条件且未曾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的,均在申报评选之列。
具体申报条件为:(一)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或表现出无私奉献精神,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籍专家(港、澳、台地区和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二)为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交流合作发挥重要作用的,特别是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专家组织代表;(三)凡符合申领《外国专家证》条件的外国专家,原则上应持有该证;(四)原则上曾为省、部级奖项或“齐鲁友谊奖”获得者,且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详细申报时间和流程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工作通知栏目查询。
“友谊奖”是中国政府授予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的最高奖项,旨在表彰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该奖项每年评选一次,选出50位“友谊奖”获得者,赴京接受表彰。目前,青岛已有11名外国专家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