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年244人死于车祸 老司机肇事居多

来源:青岛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4-12-01 10:05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0余万起,记满12分驾驶人6062人,行政拘留2357人。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共发生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347起,其中死亡244人、伤1300人、直接经济损失413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0.59%、死亡人数下降0.81%、受伤人数下降4.06%、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6.11%。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200.1万辆,仅今年以来新增机动车达24.1万辆,驾驶人252.1万人,今年新增驾驶人19万人。今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有以下八大特点:

 早晨、傍晚发生事故较多

8-9时发生事故109起、死亡11人、分别占总数的8.09%、4.51%。7-8时发生事故107起、死亡11人、分别占总数的7.94%、4.51%。18-19时发生事故96起、死亡15人、分别占总数的7.13%、6.15%。17-18时发生事故94起、死亡9人、分别占总数的6.98%、3.69%。

  公路事故中省道发生事故最多,造成死亡最多

省道发生事故325起、死亡76人,分别占公路事故的51.42%、43.43%。乡道发生事故144起、死亡36人、分别占公路事故的22.78%、20.57%。 国道发生事故117起、死亡49人、分别占公路事故的18.51%、28.0%。一般城市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占较大比例。发生事故676起、造成61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0.19%、25%。

  车辆间事故最多

其中碰撞运动车辆923起、死亡142人、分别占总数的68.52%、58.2%。刮撞行人225起、死亡46人、分别占总数的16.7%,18.85%。单车事故134起、死亡41人、分别占总数的9.95%、16.8%。

    未确保安全行为、未按规定让行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未确保安全行为发生事故534起、死亡130人、分别占总数39.64%、53.28%。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事故331起、死亡45人、分别占总数的24.57%、18.44%。违法占道行驶发生事故89起、死亡10人、分别占总数的6.61%、4.1%。

    6-10年驾龄、11-15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较多

6-10年驾龄驾驶员发生事故295起、死亡46人、分别占总数的21.9%、18.85%。其次为11-15年驾龄驾驶员发生事故183起、死亡43人、分别占总数的13.59%、17.62%。

    按车辆类型分析,小型客车、摩托车、重型货车发生事故较多

小型客车发生事故811起、造成92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60.21%、37.71%。摩托车发生事故163起、死亡39人、分别占总数的12.1%、15.98%。重型货车发生事故109起、造成54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的8.09%、22.13%。

    营运车辆中货运车辆发生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最多

发生事故138起、造成6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0.24%、25.82%。 非营运车辆中私家车发生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最多。发生事故1039起、造成15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77.13%、62.7%。

    按伤亡人员类型分析。工人、农民、职员、自主经营者发生事故、伤亡最多。

    相关链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今年12月2日是第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即: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从目前交通安全形势来看,市民的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文明礼让意识,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为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严查七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点,以“七类违法”为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以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为重点,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反夜间停运规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国省道交通违法整治,把预防危险路段和时段国省道正面相撞和路口侧面相撞事故作为重点,严查逆行、路口抢行等违法行为;

三是开展城市交通秩序整治,查处不礼让斑马线、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渣土车野蛮驾驶、闯信号灯等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综合整治,查处微型面包车、短途客车超员载客,低速货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 对查处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罚,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缓解市区道路交通拥堵,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弘扬法治交通精神,在全社会树立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陈志伟 陈刚 栾心龙)

责任编辑:玉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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