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21代课教师领补助 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20元

来源:半岛都市报    更新时间:2014-11-21 23:02  

11月19日,记者从莱西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了解到,首批符合条件的4321名原民办代课教师,自2014年1月份享受教龄补助,1月份至10月份补助额6453180元,目前已全部打入其享受教龄补助人员银行个人账户(个人存折)。今后,每个月的月底,人社部门都将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增减信息,通过居民养老保险发放系统,将教龄补助发放到享受教龄补助人员在农商银行的专用个人账户。享受补助人员可持个人存折到农商银行领取教龄补助。

首批教龄补助发放给4321人

据莱西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工作人员介绍,从今年11月份开始,莱西市将按月为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他们自2014年1月份起享受教龄补助。但是鉴于部分原民办代课教师已经去世等原因,首批符合条件的4411名原民办代课教师,实际发放人数应为4368人,1月份至10月份补助额实为6526020元。

然而,这其中又有47名原民办代课教师因个人名字与银行记录不一致,暂时无法发放教龄补助72840元,待11月份他们的个人信息修改以后,即可正常发放。因此,首批享受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为4321人,1月份至10月份补助额6453180元。目前已全部打入享受教龄补助人员银行个人账户(个人存折)。

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

据了解,为原民办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政策依据是《关于向农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实施意见》(鲁教人发[2014]1号文件)。按照《 意见》规定,可以享受教龄补助人员的发放范围是现为山东省户口,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前,以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含1年),离开教师岗位后再没有被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录用,且已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纳入计划内退养的民办教师 、本《意见》实施前已经死亡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者刑事犯罪被辞退和开除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不享受教龄补助。

《 意见》中指出,教龄补助的发放标准是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照教龄每满一年 ,每月补助20元,剩余不满一年的教龄按一年计算。向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教龄补助的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执行。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次月起享受教龄补助 ;已超过60岁的,从2014年1月1日起发放,其超过的年限不再补发 。

每月底可持存折领取教龄补助

莱西市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发放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多部门分工负责:教育部门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教龄认证工作;人社部门负责教龄补助发放业务;财政部门负责教龄补助所需资金的筹措工作。

市教体局政工科工作人员表示,继首批4321名原民办代课教师领取教龄补助后 ,今后每个月的月底,人社部门都将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增减信息,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发放渠道,将教龄补助发放到享受教龄补助人员在农商银行的个人账户 ,享受补助人员可持个人存折到农商银行领取教龄补助。

据介绍,享受教龄补助人员在农商银行的个人账户是专用的,为教体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持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集中统一办理的。每年12月份将为次年1月份至6月份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统一办理;每年的6月份则为当年下半年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统一办理。 记者 孙澳丽

责任编辑:玉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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